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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並無所謂「發明」的問題,事實上它是人類所「發現」,歷史記載早在羅馬時代人類就有釀造與飲用葡萄酒的活動。 葡萄酒事實上是自然界的產物,當野生葡萄過度成熟掉落地面而破裂時,釀酒過程即自然展開,因為葡萄皮上有天然的酵母菌,與含糖份的葡萄汁液接觸後,即將糖份發酵成酒精,天然的葡萄酒於是焉然而生,早期人類撿食這種已發酵的葡萄吃下後有微醺的感覺於是乎人類發現了葡萄酒。

從羅馬時期四世紀時, 基督教彌撒典禮中需要用到葡萄酒, 而助長了葡萄樹的栽種及釀造. 直到十二世紀法國開始外銷葡萄酒, 主要是銷售到英國, 法蘭德斯,日耳曼, 也開始了一些謹慎的管制措施。
19世紀末, 葡萄根芽蟲(Phylloxera) 帶來了葡萄酒史的重大危機,幾乎把法國所有的葡萄園摧毀殆盡. 一直到發現法國葡萄樹可接枝到不受蚜蟲侵襲的北美洲砧木上, 才結束了苦難. 到今天, 除了地中海(The Mediterranean)海岸沙地上的葡萄樹以外, 所有法定產區中的葡萄樹全都經過嫁接,總面積約有一百萬公頃。
